目标任务
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立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刻吸取2021年一季度特别是3月份事故多发教训,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国家、省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和日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落到实处,严防换届交接期出现监管空挡,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日照市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重点督导内容
1、贯彻落实2021年以来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
2、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
3、贯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日照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日安发〔2020〕15号)情况;贯彻落实《“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日安发〔2021〕9号)情况;
4、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四责联动”十二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日办字〔2021〕21 号)情况;
5、贯彻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落实方案》(日安发〔2021〕8 号)情况;
6、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日安办发〔2021〕21 号)情况;
7、贯彻落实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应急字〔2021〕149号)情况;
8、贯彻落实《关于转发鲁安明电〔2021〕3号及鲁安办明电〔2021〕46号文件的通知》(日安办发〔2021〕30号)情况,即《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2021〕3号)、《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46号);
9、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等情况。
重点行业领域
在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和市政管理、冶金工贸、消防、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港口、民爆物品、文化旅游、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以及特种设备、学校、医院、水利、民航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