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开展“精准执法年”活动,明确执法重点、提升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寓监管执法于服务之中。
执法对象要精准
依托风险报告系统,聚焦高风险领域,综合研判企业工艺设备、作业环境、管理水平、风险隐患等要素,建立风险指数模型,评定企业风险指数,将重点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发生事故概率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其他企业作为一般执法对象。原则上1个执法对象对应1个执法主体,重点执法对象每年全覆盖执法检查一次,一般执法对象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检查。
执法事项要精准
紧扣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等,确定执法事项清单,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同一企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要制定综合清单,把风险报告作为必查事项;无法在1天内完成执法检查的,统筹安排一段时间一次完成检查。
执法方式要精准
统筹省市县三级年度执法计划,依法公示、严格执行。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运用飞行检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多头执法。运用信息化系统辅助执法案由发现和整改复查,强化专业技术支撑。
处罚惩戒要精准
严格落实自由裁量细则,确保裁量适当。实施“一案双罚”,既处罚责任单位,也处罚责任人员,杜绝“为了处罚而处罚”“为了完成任务而处罚”现象。综合运用失信惩戒、媒体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严惩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组织专家服务、“一企一策”帮助企业整改重大隐患,实现政府精准执法和企业守法经营良性互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挂牌督办制度,评估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信用管理,强化失信惩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