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
近年来,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答:东北地区天气严寒,采暖季长,居民对采暖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做好东北地区冬季能源保供工作责任重大、极为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一是增加东北地区发电有效出力。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三是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指导东北地区在当前有序用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建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
三、在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答: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冷暖,多次对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先后就做好民生用能保障作出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民生用能将在资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占我们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为保障民生用能供应,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民生用能实行合同全覆盖。为此,已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协,实现对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同时,组织供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对民生用气合同全覆盖。要求各地将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全部纳入民生用气范围予以保障。
二是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三是切实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责任机制和技术条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冬季高峰期取暖用电用气需求不断攀升,加大了调峰保供的难度。部分时段必须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协调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业生产用能的关系。为此,我们组织各地和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企业建立了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制定了压减预案,必要时科学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线,也要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地方须落实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体责任,供能企业须落实好民生用能的供应保障责任。只要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完全能够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请问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把采暖季煤炭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指导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
二是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释放先进产能。
三是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企业用好国际资源,保持适度进口规模,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四是着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着力增加电厂存煤。
五是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六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总的来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今冬明春采暖季用煤需求是有保障的,煤炭供应水平能够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六、近期国际天然气价格持续走高,这对我国冬季天然气保障供应带来哪些影响?如何更好地保障供暖季民生用气需求?
答:今年以来,国际天然气价格持续走高。中国是天然气进口大国,国际气价上涨客观上会抬高我们进口使用天然气的成本。得益于这几年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国内增储上产,加强进口统筹协调,加快提升储气能力,国际气价上涨对我们的影响总体是可控的。特别是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国际气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等民生用气影响可控制到最低限度。针对今冬明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早采取措施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冬季保供气源有明显增加。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大力推进国内增储上产,前8个月国内生产天然气136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供暖季期间将继续保持安全高负荷生产。指导企业及早安排采购现货LNG资源,保持管道气进口稳定。截至目前,已提前锁定冬季保供资源1744亿立方米,做好今冬天然气保供工作我们是有底气的。
二是实现了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和各地全面签订全年和供暖季合同,绝大多数省区市签订合同量都比上年实际消费量有一定增长,为保障供暖季高峰期天然气供需关系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供暖季期间,我们将督促各方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气,维护好供用气秩序。
三是调峰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今年入冬前全国可形成储气量超过270亿立方米,比上年进一步提升,冬季高峰期每天可动用储气超过2亿立方米。同时,准备了一定规模的应急储气量,确保应急调峰需要。坚持底线思维,指导地方和企业更新完善了3亿立方米/天的可中断非居民用户清单,制定了分级压减预案,做到随时可用,确保居民生活、供暖等民生用气需要。确需实施有序用气的地方,也要坚决做到“压非保民”“限气不关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