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2019〕9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导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两个导则宣贯培训。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两个导则宣贯,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两个导则内容,融会贯通,熟练掌握导则内容和要求,完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做好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对照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导则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全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检查结果于9月15日前上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所有化工园区要按照导则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园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内容,认真排查,客观打分,并将自我评分结果于9月15日前上报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对化工园区自评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化工园区研究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省应急厅适时调度、抽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三、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要紧紧围绕“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这一工作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在2019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督促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停止动火、检维修和开停车作业,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附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