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委会:
现将2018年全省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工作目标,集中开展爆炸危险性化工装置专项执法、煤矿和非煤矿山“零点执法”、冶金钢铁企业专项执法及粉尘涉爆企业“回头看”等四个专项执法行动,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为有效压降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年全省共检查企业79065家次,出具各类执法文书216084份,查出并整改各类隐患151569条。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49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53家,提请关闭企业94家,媒体曝光违法违规企业3705家次,实施联合惩戒企业94家,纳入黑名单企业92家。
全省执法处罚立案总数23378件,经济处罚79863.7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7.4%和50.9%;其中事前立案22201件,经济处罚55495.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1.7%和108.4%;事前处罚额占处罚总额69.5%,同比上升19%;事前处罚5万元以上案件数4014件,占事前处罚案件总数18.1%,同比增长2195件,上升120.8%。
二、主要特点和成效
(一)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全省事前立案和经济处罚均呈较大幅度增长,
行政执法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事前处罚超4000万元的有6个设区市,分别是苏州(19374万元)、徐州(5990万元)、无锡(4848万元)、泰州(4523万元)、常州(4407万元)、南通(4138万元);事前处罚额增幅超过100%的有7个设区市,分别是淮安(155%)、苏州(146%)、宿迁(143%)、泰州(123%)、盐城(122%)、无锡(119%)、南通(114%);事前处罚额占处罚总额70%以上的有5个设区市,分别是徐州(84%)、泰州(79%)、苏州(77%)、扬州(73%)、盐城(71%)。
(二)执法模式不断创新。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实际,大胆尝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会诊执法、解剖执法等执法模式并取得成效,执法精准性和执法效果明显提升。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在徐州、无锡、苏州、南通等地落地生根,全省40%以上镇街园区已被派驻或委托执法,执法权受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地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执法行动,南京、盐城、淮安、连云港等地开展“百日会战”、“三百攻坚”、“雷霆行动”等主题执法行动,全省四个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数占立案总数66.2%。徐州煤监分局、苏州工业园区开展“零点行动”、“一号清网行动”,集中查处典型违法行为,形成了较大的执法声势。
(三)基层潜力得到激活。各级安监部门在现有人员、装备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破解难题,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层层传递压力,特别是县(市、区)执法队伍释放出巨大能量,部分县(市、区)执法量呈数倍甚至20倍以上增长。苏州大部分县(市、区)全年事前处罚额超过了1000万元,昆山市更是突破了5000万元,位列全省县域第一位;徐州睢宁县全年事前处罚额达到了1400万元以上,位列苏中、苏北县域第一位。部分乡镇(街道、园区)战斗力初步显现,独立办案数和处罚额大幅上升,有105家执法处罚超20万元。
(四)惩戒效应逐步显现。各地加强执法处罚的同时,运用综合手段惩戒非法违法行为。昆山、睢宁、兴化、江都等县(市、区)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典型案件和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放大执法办案震慑效应。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
法律法规敬畏程度有所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性明显增强,对压降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部分地区执法增加量与事故减少量呈明显正相关关系。
(五)执法能力有所提升。各地紧紧围绕执法提升年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全年举办执法技能竞赛21场次。无锡、苏州、盐城、泰州等地完善执法监察反馈卡制度,南通实施“一案五制”执法制度,邳州实行局领导执法回访制度,六合实行“1+5+1”行政处罚机制,丹阳、海安、盐都、东海、泗洪、新北等县(市、区)组织案卷评查、执法交流活动,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常州全市平均案件值达4.71万元,单起事前处罚额达160万元,均为全省第一。全年办理5万元以上案件超4000件,昆山达449件,位列全省县域首位。全年行政复议案件35件、行政诉讼案件35件,均占办案总数0.15%,占比分别下降42.3%和16.7%。
(六)规范化建设成果显著。各地按照苏安办〔2015〕9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市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年16个机构通过达标验收。截至去年底全省13个支队、91个大队达标,绝大多数机构的编制、经费、装备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省厅在原有制度建设基础上,修订发布全省统一的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健全完善了执法计划编审制度、两法衔接移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等,改善了执法流程和标准不统一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地区执法量仍然没有明显突破。从面上来看,各地对执法工作的推进力度存在差异,执法不平衡现象没有明显改观。有些地区虽然同比有大幅上升,但因基数太小,执法处罚数量仍然偏小。设区市事前处罚额首尾相比差距达20多倍,事前处罚量位列后7个设区市的总和仅占全省事前处罚总量的22%,有14个县级单位事前处罚量不足50万元,其中4家不足20万元。
(二)执法处罚宽松软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地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少数地区执法检查立案率偏低,对非法违法行为避重就轻,抓小放大,执法惩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县(市、区)全年执法检查立案率小于10%的有8家,5万元以上案件为零的有11家,案件均值小于1万元的有17家,零曝光的有30家。
(三)执法检查精准度不够,部分地区压降事故效果不明显。部分地区执法工作没有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瞄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对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压降事故没有起到明显作用。一些地区对事故执法不重视,没有针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有针对性执法活动,对同类企业震慑不到位、对类似违法行为惩治不到位。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与新形势还存在差距。一方面,随着执法量上升,一些地区执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逐步显现,执法程序上暴露问题较多,取证严谨性、逻辑性不够,执法文书、执法卷宗制作管理方面也不够规范。另一方面,个别地区在执法人员、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沟通协调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2019年执法工作。各地在谋划年度执法工作时要突出“精准”和“专项”两个重点。一是要开展精准执法,努力压降事故。在重点行业领域精准、高发事故类别精准、现场检查内容精准上靶向发力。二是要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特大事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等专项执法行动,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智能化、信息化奠定基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扎实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地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敏感性、警觉性,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群众安危,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全面分析本地区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瞄准事故易发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节后复工复产,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度,有效遏制事故,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在即,各地要抓住改革契机,主动靠前争取政策,把执法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确保机构不散、人员不减,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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